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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献爱心活动
时间:2007-07-13 浏览次数:3127次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赣州市政府办发[2007]2号文件精神,主动和市献血办联系,并于2007年7月6日开展“无偿献血献爱心”活动。在法院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带头参与下,在广大干警职工的积极响应下,共有55人参与这次活动,占法院总人数的32%,其中党组成员1人,中层领导19人,中共党员39人,最后有41人符合献血条件,并献出热血11200毫升,为社会献上了人民法院员工的爱心,圆满的完成了2007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法院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这次献血活动是赣州法院干警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体现。干警们普遍认为,在身体健康允许的情况下义务献血,多奉献一点爱心给需要帮助的人,是尽社会责任、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高尚行为,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五年来,该院每年都积极组织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累计献血人次达129人次,献血量31600毫升,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赣州尽职尽责,获得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血源体采科 吕伟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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