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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血站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12-17  浏览次数:912次

为确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消委办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研究,我站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我站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集中查处整治一批突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推动各地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医疗卫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火灾事故,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和赣州奋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营造良好的卫生健康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高层建筑内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损坏。

(二)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

(三)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五)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上岗或不能熟练掌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七)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各科室要对标整治内容,制定具体的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迅速部署开展工作。要组织全员力,根据科室业务工作特性,对照“百日行动”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1月20日至2022年1月15日)。各科室要围绕整治重点,根据《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坚决做到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坚决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总务科要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建立台账并监督整改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是省、市政府部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以及相关专项部署与业务工作有机集合,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坚决确保我站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总务科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依托“两微一抖”等媒介作用,通过发布通告、公告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整治重点;对排查发现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消防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机制,提升防范水平。消防安全管理科室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火灾隐患信息通报机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加强实际运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

 

                                  赣州市中心血站

                                 202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