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浏览次数:860次
一、项目概况:
1.通过遴选方式选取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商,为我站提供代理服务,此次共选取6家,服务期3年,服务期内不再替补入库;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参选人必须接受在合同期内各种代理项目均按本遴选文件中约定的项目委托方式和项目结算及支付方式执行,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委托范围:我站通过相关部门批准的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及我站自行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再另行协商;
4.委托方式:招标代理备选库摇号选取,特殊情况或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我站有权直接委托招标代理公司。
二、报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范围包含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2.在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入驻备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机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4.上一轮我站代理机构备选库内淘汰公司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三、遴选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我站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整体实力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公司资质 (16分) |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登 记审核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得8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上备案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分 |
投标人有代理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资格,得8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合同(协议)及公告截 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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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团队 (10分) |
投标人拟派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对接工作。每提供一人得2分。满分 10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从业人员培训 证"(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及缴纳社保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同时提供相应人员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社保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分 |
法律顾问 (6分) |
投标人自有或外聘法律顾问的,得6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聘用合同(或与外聘法律顾问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协议)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分 |
业绩 (18分) |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代理协议签订时间或公告发布时间为准),承接政府采购代理项目(仅限通过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业绩,PPP项目除外)完成过单个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500万元的采购代理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共12分;完成过单个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含)-1500万元的采购代理项目,每提供1个得2分,共6分;满分18分。 |
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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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依据:投标人文件中提供业绩汇总表(汇总表中需包括"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公告链接"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截图和中标公告(截图需能表明预算金额、中标金额及代理机构名称)及代理合同(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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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 (10分) |
响应供应商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00 m’(含)的得3分,每增加50m’(不足 50m"不计分)的得1分,满分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场地考察时查验场地证明材料原件。 |
5分 |
投标人具有1个独立开标室、1个独立评标室及1个资料室且开评标室具备监控、录音等电子设备的,得3分;每增加1个开标室或评标室加2分,最多2分,满分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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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10分) |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承诺参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和发改办 [2003]857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的得10分,否则投标无效。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分 |
现场考察(30分) |
为了更有效的提高招标采购工作,结合我站实际情况,我站将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1、组织架构是否合理,6分;2、工作流程是否规范,6分。3、制度、方案、场地布置是否科学,6分,4、场所及周边环境是否良好,6分,5、现场考核答问是否合理,6分;满分30分。 |
30分 |
四、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1.参选人提交三份(一正两副)参选文件并密封。参选文件需胶装,不接受散页或活页参选文件。
2.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24-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赣州市中心血站10楼总务科
五、联系方式 :
总务科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7 8165230
人事(监察)科联系电话:0797 816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