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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情的输血----大量输血

时间:2025-09-23  浏览次数:109次


    大量输血有多种定义,本文使用的大量输血是指成人在24小时内输注8u以上红细胞,或者在1h内快速输注4u以上的红细胞。血浆置换和新生儿或婴儿换血治疗也属于大量输血。

为了对严重出血患者进行标准化治疗,许多医院制订了大量输血方案。制订大量输血方案的目的是为了能快速发出既定比例的血浆、血小板和红细胞,尤其是在获得实验室检测结果指导之前。血浆和血小板与红细胞的比例一般为1:21:1。研究表明,采用1:21:1的血液成分输注,创伤患者存活率没有明显的统计学差异。仍需要进一步研究以阐明大量输血方案的应用与患者结局改善的相关性。

为了保证能准确解释ABO血型鉴定结果,宜尽早采集大量输血的患者血样。如果不能确定患者ABO血型,应继续输注O型红细胞,并可考虑输注A型而不是AB型血浆。因此在确定血液成分库存量时,宜将大量输血时不可预计地大量使用O型红细胞的情况考虑在内。大量输血时,需要大量的血液,可能需要制定为部分RhD抗原阴性患者(诸如所有成年男性和绝经后女性患者)输注RhD抗原阳性红细胞的制度。

大量输血时,如有可能,宜简化大量输血时的交叉配血方案,例如采用立即离心交叉配血试验对所输注血液的ABO血型相容性进行验证。如果没有患者以前的输血检测记录,宜采集第2份标本验证ABORhD血型,随后就可采用电子交叉配血。如果患者适合做电子交叉配血(2次独立的ABO血型和Rh血型鉴定,抗体筛查阴性,未曾有具有临床意义的抗体),紧急发血能节省不少时间。如果需要采用更为有限的输血前检测方案,宜在书面标准操作规程中进行规定。输血科宜制订大量输血的相容性检测制度,包括采用简化或省略的交叉配血试验。

文章来源:美国血库协会技术手册AABB(第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