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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血液成分输注要点之红细胞制剂输注要点

时间:2024-01-25  浏览次数:259次

1. 输注条件  红细胞制剂输注时要求献血者与受血者ABO血型和RhD血型同型或相容。

2. 临床保存  红细胞因故未及时输注应保存在(4±2)℃专用冰箱中,温度太高有增加细菌生长的风险,温度太低有导致红细胞破坏的危险。红细胞制剂输注过程中不必加温,除非有医嘱特别要求或大量输血时应用经国家认可批准的加温装置;红细胞制剂也不可置于阳光下或靠近热源的地方。

3. 输注时间  红细胞从输血科(血库)专用冰箱取出后应在30分钟内输注,记录好从冰箱取出的时间。临床经验表明,病情稳定的患者输注1个单位红细胞的时间应控制在90~120分钟较安全。每一袋血的输注时间都不能超过4小时。

    对于新生儿、婴儿和儿童输血,为避免输血时间过长,应和输血科(血库)商定将血液适当分装或使用“小儿包装”。

4. 输血速度  成人每袋红细胞制剂最初15分钟内输血速度为1~2ml/min、(20~40滴/分),随后根据患者病情和医嘱调节输血速度,通常为2~5ml/min。在处理大出血时,要求快速输血,5~10分钟输注1个单位。对于年老体弱和血容量增加耐受性较差的患者输注速度宜慢,速度过快有循环超负荷的风险。对于个别患者,可能需适当给予利尿剂,但这并非常规使用。对于新生儿、婴儿和儿童,红细胞制剂一般输注速度为5ml/(kg·h),儿童最快输注速度为150ml/h。

5. 输血器  输注时应选用Y型标准输血器,一端连接血袋,一端连接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袋,以备随时冲洗输血器和稀释红细胞。当患者严格限制液体入量或新生儿和小儿输血时,可用红细胞直接排气,不必使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预排气。

6. 其他  正常的红细胞制剂多为暗红色,偶呈鲜红色,如发现颜色为紫红色或高锰酸钾色泽或红细胞制剂呈混浊状态,表面有灰白色长菌状物,不得输注。成人输注红细胞制剂时选用18G套管针或9号头皮针,针头进入静脉后要保持一定深度,并固定,确保输注通畅。